1月12日,西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规定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可申领1万元补贴。    政策出台后,越来越多的车主想安装个人充电桩申领补贴。但一些现实的问题摆在了面前,比如想在自己的小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但是物业方回答:“不行!不能装充电桩。”    在得到物业否定的答案后,许多车主纷纷致电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简称市级平台),表示自己有车位,物业却以种种理由拒绝自己安装充电桩,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物业为什么不愿意让车主安装充电桩。    1、电源问题    一个小区的用电负荷是有限的,充电桩作为大功率产品,比家庭中的任何家电甚至总和都要多,一台家用交流充电桩是7KW,家电中的5匹的空调不过才4.6KW。因此从电源的角度,小区是没法实现每个车位都配备充电桩的。如何公平的分配小区的用电,是物业的大麻烦,分配不公平,会很容易带来纠纷。    2、消防问题    在地下停车场安装充电桩,是完全符合现行的消防法规的,注意,我这里说的是“现行”的,实际上目前从消防的趋势看,未来对于室内用电(包括地下室空间)的消防要求,是会越来越严格的,这一点,大家可以从两轮电瓶车的充电管理上可以得出。业主自己的车位,距离配电间的距离是不等的,长距离的大功率长时间输电,发热带来的消防隐患,是很多物业不愿意承担的风险。    3、利益问题    无利不起早,物业虽然是小区的服务提供商,但也是要赚钱的,或者是有钱才有动力。配合业主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对于物业来说,除了多了一大堆电源、消防的事情之外,没有半毛钱好处,物业肯定是不乐意的。    物业真的有权利拒绝车主安装充电桩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提出了11条相关措施,其中明确了“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帮助”。《通知》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充电设施建设时应发挥积极作用,对于车主的申请应予以配合,尽可能提供便利,而不是为了管理方便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就消极应对或粗暴拒绝。可见,物业无权拒绝,理应配合。    既然物业无权拒绝,那么车主更应该学会运用政策当依据,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罗列了一些反驳物业的方式和相关政策依据,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求的车主。    一、物业没有配合安装充电桩的义务    如果物业以此为借口拒绝配合安装,那么我们可以利用以下政策作为支撑。    1、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    第六条 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    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第十条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各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及成效......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对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阻碍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行为,加大舆论曝光力度,营造有利发展的舆论氛围。    2、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1454号)    第八条 第五款 加大物业协调力度。制定全国统一的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应按照示范文本,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依据示范文本,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建设管理充电基础设施的流程,并将相关内容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对拒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扣减相关企业和负责人的信用信息评分。    3、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指出,要完善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载明,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可根据自己的意志,通过其选定的合法方式对建筑物专有部分进行使用,但该使用方式应当符合该部分的规划用途。    二、电力问题    1、小区交付时未规划,电容量不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1313-2018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其中5.2.3 ,以及条文说明5.2.3之描述,可以采取对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间段”进行优化控制的技术手段。业主可自掏腰包在配电室内安装定时开关,管理权交给物业,和物业承诺仅在晚上谷电期间充电。    2、允许一个业主安装没问题,但是如果放开这个口子所有业主都来装将来电容量会不足,物业主张预留容量等待扩容。    物业如果改口这个说辞,我们找当地电力部门关于“三零用电”有关文件规定,尽量找到“先到先得”的表述,或者有关预留电容量的详细说明作为依据反驳物业。    三、消防问题    新能源汽车容易自燃,地库不能安装充电桩,也是物业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使用的次数较多的接口。如果物业抛出“新能源车易燃”这个观点。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拿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相关文件作为武器。    我们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中6.1有关消防配套标准。    6.1.1中提到的这个GB50067就是一般停放油车的停车库消防标准,言外之意只要符合这个标准就可以安装充电桩,如果物业说不符合此标准,那请直接向消防部门举报。    四、如果协商无效 收集判例及相关新闻报道    如果协商无效,最后需要采取司法手段,那么请务必多收集此类有利于自己的报道和法院判例,用于司法程序举证。但不是所有情况都适用于起诉,比如小区车位是租赁且不固定的,起诉可能会比较麻烦,还不一定能胜诉。同时,起诉只是手段,是和物业解决分歧的一种有效途径。没必要因为起诉就和物业把关系彻底搞僵,毕竟你后期和物业还有很多往来。
登录荣耀西安网客户端,分享美好心情
2人点赞
阅读全文  

阅读 33173   评论 7

精选留言
写留言
精彩推荐
打开荣耀西安网,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提示信息

Ps:啊哦~只能在客户端里面玩哦~

提示信息